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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团委负责人校内竞聘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19-11-14 08:18    浏览:    来源:     【字体:    

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

关于校团委负责人校内竞聘的通知

校属各部门:

   根据工作需要以及给学校教职工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,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校内竞聘校团委负责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竞聘范围

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职工

二、岗位职责

1、主持制定学院团委的工作计划,组织检查团委的工作,举办的各种大型文艺活动;

2、主持团委会,全体团员大会,传达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、决议和有关文件精神,研究贯彻执行措施;

3、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,及时指导各院系团总支和团支部的工作,并负责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;

4、指导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工作,配合其他行政部门和学生处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工作;

5、做好共青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及发展新团员工作;

6、做好团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团费收缴工作。

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

三、岗位要求

1、中共党员,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35岁。

2、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知识;

3、熟悉学校党建知识、团建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;

4、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具有较强的组织、沟通能力;

5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、能完成相关规章制度、报告的编写任务;

6、有大型活动组织策划经验优先;

7、大学期间担任过团委、学生会骨干干部的优先;

四、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

时间

竞聘程序

2019年11月12-17日

1、提交竞聘申请表、拟任职报告。

2、提交由所在部门出具现任职岗位日常工作考核材料。思想政治、平时工作业绩等。

2019年11月18日

基本条件测评。由纪检部监督,人事处负责人、竞聘岗位部门负责人、竞聘岗位分管校领导参与。

2019年11月19日

现场竞聘。由人事处牵头组织,校领导、相关部门负责人、部分中层干部参与。

2019年11月20日

公示

五、竞聘评分标准

1、竞聘测评按照思想政治、工作能力、工作业绩、团结协作、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。

2、竞聘分基本条件测评(权重40%)、现场竞聘(权重40%)、校领导意见(权重20%)。其中,基本条件测评由纪检部监督,人事处负责人、竞聘岗位部门负责人、竞聘岗位分管校领导参与;现场竞聘测评由人事处牵头组织,校领导、相关部门负责人、部分中层干部参与。

校内竞聘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