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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

人事处工作职责

一、人事处工作职责

人事处是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,在学校领导下,负责全校机构与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与聘用、师资队伍建设与收入分配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  1.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,组织制定人事管理政策以及规章制度。

  2. 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包括机构的设置、更名、调整、核编及考核等工作。

  3. 负责全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。包括岗位设置,各类人员(不含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)的聘任及日常管理(如考勤、请销假、因私出国(境)审批、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、人事调配、退休、辞聘等),教职工奖惩等工作。

  4. 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管理、社会保险、职工福利等工作。包括研究制定学校收入分配办法,负责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、津贴、福利、补助等。

  5. 负责全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。包括制定学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、公开招聘简章及开展人员招聘工作;负责其他外聘兼职教师的聘任、管理等工作。

  6. 负责全校教职工培训工作。包括制定每年的教职工培训计划、开展校内外岗前培训等。

  7. 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。

  8. 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组织工作,做好全校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。

  9. 负责教职工人事工作材料的搜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负责人事工作的宣传、信息、统计、报表、归档工作;负责办理职工工作证;负责人事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。

  10. 负责接待人事来信、来访工作,协助学校信访部门处理好人事来信来访事宜。

  11. 负责全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,包括人员考勤、业务培训、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推荐等工作。

  12. 开展学校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,为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决策提供服务。

二、人事处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

(一)人事处长岗位职责

  1. 负责教职工选聘定位、考核激励、薪酬保障等管理制度的拟定;

  2. 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考核与职称评聘工作;

  3. 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,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;

  4. 负责制制定学校人事编制规划,完成学校各部门定编、定责、定员工作;

  5. 负责全校教职工考查聘用、调岗、晋级晋升、辞职辞聘等工作;

  6. 负责学校考核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完善,组织实施学校绩效考核工作;

  7. 负责工资管理工作,协助制定工资总额计划;

  8. 负责制定与实施教职工教育培训和发展计划;

  9.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人事处干事岗位职责

  1. 根据学院招聘计划,做好公开招聘相关工作;

  2. 负责办理教职工专业技术考核与职称评聘工作;

  3. 负责办理教职工聘用、调岗、晋级晋升、辞职辞聘等手续;

  4. 负责办理教职工工作证的发放、换、补等管理工作;

  5. 负责编制薪资报表;负责办理教职工薪酬福利、五险一金等手续;

  6. 负责处理教职工日常考勤、请销假等手续;

  7.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考核激励制度;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;

  8. 负责实施教育培训和发展计划;

  9. 负责人事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;

  10.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工作;负责维护、更新人事处网页。

  11. 协助人事处长做好人事处的各项工作,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2343793165    02343793116